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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论坛] 秭归县城文明养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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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9 13:45:31 282 0

小小书童 发表于 2022-4-9 13:45:31 |阅读模式

小小书童 楼主

2022-4-9 13:45:31

秭归网讯,广大养犬居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请您严格遵守《秭归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之规定,自觉规范养犬行为,做到文明养犬。县公局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将在茅坪城区集中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县城建成区内的各社区、村民委员会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养犬居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秭归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做到文明养犬。

二、养犬居民应当定期对所养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按要求领取犬只免疫证,及时为犬只办理登记、领取犬证犬牌,每年开展年检。

三、严格遵守遛犬规定。养犬人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犬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犬只应随身携带犬牌。

四、养犬人对犬只在户外排放的粪便要及时清理,不得污染和破坏环境卫生。养犬人要防止犬吠影响他人工作、学习和生活,特别是在居民夜间休息时段,要尽力控制犬吠。

五、不得携带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展览馆、公园、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区域,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型出租汽车及导盲犬除外)。

六、严格执行《秭归县城区个人禁养犬只标准(试行)》,不得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危险犬只。

七、所养犬只出现狂犬病症状时,养犬人要迅速采取捕灭措施,有危害公共安全苗头倾向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八、养犬人如放弃饲养犬只的,应当采取妥善处置措施,不得使其流浪街头。

九、对无人牵引或无犬牌的犬只,一律按无主犬、流浪犬情形处置。

十、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县将开展茅坪城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法处理。

广大养犬居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依法养犬、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为创建美丽秭归、文明秭归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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