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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全媒体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何任飞 2月16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按照“资源整合、节约成本、提升功能”原则,我市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乡镇“五小”和周转房建设标准。
乡镇“五小”,是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我市分别从建设面积、设施配套、后期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切实改善基层干部办公及生活条件。
在建设面积方面,我市规定小食堂为200㎡—250㎡,能同时容纳30人就餐,餐厅和厨房分设;小厕所为50㎡—80㎡,男女厕所分设;小图书室面积为60㎡—80㎡;小文体活动室面积为100㎡一120㎡;周转房面积为25㎡一50㎡/间,楼层不超过4层。考虑周转房中设置独立卫生间、配备洗浴设施,对小澡堂建设不作硬性要求。
设施配套方面,小食堂餐厅配备电视机、消毒柜、冰箱、空调或电风扇、餐桌椅等,餐厅为大厅或3小间,厨房配备餐具设备一套;小厕所配备可冲水蹲便器、洗脸盆等设施,满足4人同时如厕;小图书室配备图书千册以上、报刊杂志10种以上,配备空调、书柜、书架、小型会议桌及板凳等必要设施,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小文体活动室配备空调、饮水设备,配备乒乓球桌、跑步机、单车等健身器材以及象棋、围棋等娱乐工具;周转房配备窗帘、衣柜、1.5米单人床、床头柜、床垫、办公桌椅、空调等设备,网络宽带进房间,房间里应设卫生间、阳台,配齐可冲水蹲便器、洗漱、洗澡淋浴和晾衣杆等设备。
乡镇“五小”及周转房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规范设置并上墙。
乡镇政府驻地面积较小的,需在当地政府统一规划下,从有利乡镇干部工作、方便乡镇干部生活出发,合理选址建设周转房。周转房建成后,产权归出资方所有,不得出售、转租、转卖,乡镇干部退休或调离后应退出周转房。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周转房管理办法,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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