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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湖北省南漳县最热闹的地方,要数城南湿地公园。花灯摊、玩具摊、烧烤摊……各式各样的饮食娱乐小摊位点亮夜市区域,熙熙攘攘的游客点燃了寒冬冷夜的热情。
这里是“三国名胜”水镜庄风景区所在地,市民游客休闲旅游的热门打卡地,也是县城治安巡逻、禁鞭巡查的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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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三送年日,老百姓有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农历初三晚上7点,简单扒了碗米饭,民警施飞便退出聚餐席。穿上警服、戴上肩灯、备上手电筒、拿起便携式话筒,施飞提前来到湿地公园接班。从警26年,他“早已习惯在岗的春节”。
作为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应急处突中队负责人,和他一起轮班执勤的还有7名年轻民警。
8人列队,闪着荧光的警服串联成一条长龙,在湿地公园来回穿梭。一旦发现人群中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迹象,或者不安全、不文明旅游行为,施飞就会拿起话筒提醒、阻止。
“队长,前方发现一摊主售卖烟花,轿车内装满了烟花爆竹,两次劝阻仍未离开……”晚上9点,一队员向施飞反映。
“禁鞭还得从源头管起。”施飞皱皱眉头,决定立即展开禁鞭行动。
跟随着民警队伍,记者看到这辆停靠在路边的白色SUV轿车后备箱里铺满了各式小型烟花。车主是一对年轻夫妻。
“禁鞭都好几年了,刚刚也一直在提醒,大家好不容易养成了好习惯,一看到你们在卖又心痒痒想放,这让我们怎么管、怎么跟老百姓交代。再说,车里放烟花爆竹也不安全啊!”施飞语气坚定,不容商量。
车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湿地公园附近,夫妻俩上有两老下有两小,“负担重、收入薄,想趁着春节热闹卖些小孩玩的烟花赚点儿零花钱”。没成想“粗心大意竟触碰法律”,红着眼自责“为警察执法工作带来麻烦”,表示“愿意配合调查”。
施飞听闻情况后也表示同情:“大过年的,出来摆摊也都不容易,家庭困难可以再想其它正当方法赚钱。困难很大,也有其它合法途径寻求帮助,但知法犯法确不可取呀……”
晚上9点15分,施飞带车主王女士夫妇来到南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将案件移交处置。一路上,施飞对两位年轻人再三叮嘱要有法治意识、安全意识。
在南漳县城关镇派出所,民警对王女士夫妇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车载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派出所依法从轻对王女士夫妇进行了处罚。
“相比前几年,我们接到这样的案件也越来越少了。”该派出所一级警长周军告诉记者,随着禁鞭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火灾、烧伤这样的事故持续减少,广大居民已养成自觉禁鞭的好习惯,“都很支持、配合禁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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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0点,施飞归队。此时,城南湿地公园的摊主们已收捡好摊位,零星的行人步履匆匆,夜风席卷着三道河的寒气,公园开始变得冷清了。为确保安全,施飞又带着队员进行最后一遍大排查……(作者 龚良杰 宋成烈 唐国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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